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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沒想要剪頭髮的,
但瀏海真的太長太長太長,都快要拖到地了,
可樂問我,他應該去剪頭髮還是買鞋?
「剪頭髮吧,因為我也想去。」


所以我戰戰兢兢的,就去剪頭髮了,在台北,
心得是,我真的,真的,真的,真的,
第101次發誓,我再也不要在台北剪頭髮了!


跟discovery義大利麵一樣,我再也不要去吃發現了!


這篇只是要說這個。


唉~雖然頭髮長的快,我還是狠後悔!
到底有沒有很糟糕呢?
只能說,曾經滄海難為水,我要牢記教訓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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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ggwalkb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